各類班服相關問題各類班服相關問題
我在竹北市某維X羽球運動中心當行政櫃台,應徵的時候雇主告知上班時間為1400-2230,薪水為25000元,後來上班一個多月之後雇主詢問我與另一員工是否可互輪早晚班,如果可以就一個月多給我們3千元津貼,我們也同意了。
我們這互輪的意思是平日早上0900-1230中間有空班,晚上1800-2200總共7.5小時
可是這個月我離職之後發現薪水短少3000元,打給老闆娘,她說:因為你們一天沒做滿8小時所以錢扣光光了阿!!!
我們兩個員工都傻眼....什麼叫沒做滿8小時就要扣錢?剛開始前兩個月也沒有扣,我離職了才說沒做滿8小時要扣薪水?這樣會不會太奇怪了?而且到底是哪條法律規定沒做滿8小時雇主就可以這樣扣薪水的?
我離職後才跟我講說其實他們平日早上營業的時間是0830(問題是這三個月來我們都是9點來她也都沒說甚麼,可是我們一離職他就告訴我們每天遲到30分鐘要扣薪)
後來我去勞工局提起申訴,請問一下我在沒有跟雇主寫勞動契約的情況下我有勝算嗎?我還討的到那筆錢嗎? 有任何班服需求歡迎詢問推薦我們網站班服-班服訂做有任何班服需求歡迎詢問推薦我們網站班服-班服訂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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